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招标公告

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招标公告

泰安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8 08: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编号:SJ-ZC-********-02

项目名称:泰安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为做好我市森林防火的预防与早期处置工作,强化物资保障,根据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结合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现状,拟采购部分灭火装备、安全自护装备及其他辅助装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 【2022】5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上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如未按照要求登记备案,其投标无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无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泰安市林业局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正方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泰安)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座801室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虹

电 话:178*****750

八、质疑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虹

联系方式:178*****750

?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


标签: 森林防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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