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西文体楼工程招标公告

红西文体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西文体楼工程已取得有关部门的立项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水村红旗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红西文体楼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红西文体楼工程,总建筑面积1298.41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二层。首层建筑面积为662.57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635.84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70万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工程红西文体楼(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防雷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9 元(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下浮8%)。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即综合单价包干。

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人员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提供其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原件交给招标人保管,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中标人。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专业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年9月至2015 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2年3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内至少完成过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方为有效)、施工合同与竣(交)工验收报告。

注: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上必须含有中标时间、中标金额、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名称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清楚注明业绩的工程造价,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电子版)在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电子版)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5年3月24日~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或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地址: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汇星源五座201)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

6.投标担保金

人民币 15 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须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24时00分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10时00分。

7.2、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备查。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即旧毛巾厂)2号楼1楼开标室)。

7.4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开标当天上午10: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检查核对。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对当时未能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或核对当时未能通过的,招标人将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评标会议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原件交由招标人保管,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常驻工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水村红旗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五座201

邮 编: 528244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电 话:0757-********

传 真: / 传 真:075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sjd1212@126.com

2015 年 3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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