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桩基、房屋结构鉴定检测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桩基、房屋结构鉴定检测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桩基、房屋结构鉴定检测服务
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桩基、房屋结构鉴定检测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XJMH-D*****-052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服务范围为年产6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中变电所、机柜间、循环水加药间、循环水泵房、包装、立库及三聚氰胺主装置等桩基及建筑物,建筑物合计总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预制桩600根×15米,灌注桩450根×35米,合计总桩数1045根。
本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桩基、主体结构、钢结构等结构质量安全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包括基础类型、基础截面尺寸、基础埋置深度、基础混凝土强度等)及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轴线位置、层高、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数量、钢筋间距、构件截面尺寸、构件外观质量、结构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2招标范围:1、根据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及招标方要求,完成该项目检测报告方案编制,在承诺期限内完成鉴定检测任务,提供含评审、评估等的客观、准确、公正的鉴定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投标方通报,最晚不超过24小时。
3、投标方提供鉴定检测咨询服务,不得将合同、鉴定检测报告及有关客户信息与资料等向第三方泄露,并保密管理。不得利用或变相利用受检产品的技术秘密和侵犯客户的所有权。
4、现场鉴定检测所需要的工具、机械、梯子、线缆、移动平台等设备及人员均由投标方准备,鉴定检测完毕后做到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5、投标方为完成本工作所获取的招标方所有材料,在工作完成后均应当完整返还招标方,若有遗失或损坏,投标方向招标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倍返还本合同款项。
6、服务期间交通、食宿、办公场所等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服务成果文件及交付
1、需要出具项目所在地桩基、房屋安全性鉴定机构认可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
2、所有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验收的要求。
3、现场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报告1式6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招标方具备办理施工许可证条件之日止。
2.5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翠竹路1666号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三聚氰胺项目建设工地。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同检测资质相应的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检测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的状态。
4、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业绩:
投标方应拥有同类型服务的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资料。
6.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6.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6.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年9月27 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2年10月1 日 18:00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7.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7.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 日 15: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8.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8.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10.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11.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手机:099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经理
手机:147*****028
邮箱:147*****028@163.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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