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专项提升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专项提升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新余市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专项提升规划编制项目已由新余市发改委招标事项核准(余发改财金字【2015】21号)和仙女湖区管委会研究同意(仙纪要【2014】21号)。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规划设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余市仙女湖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专项提升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和范围: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
4、规划编制预算:210万元人民币。
5、项目工期:150天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体投标;
2、2010年1月1日以来组织编制完成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相关规划或咨询服务等案例。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01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受到各级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20 日至2015年3月26 日,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 日至2015年3月27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 3时至5时 (北京时间) 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仙来东大道618号]持有关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2010年1月1日以来组织编制完成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相关规划或咨询服务等案例合同书原件及相对应的成果证明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6)单位介绍信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4月 17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新余市仙来东大道618号)。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3、开标时间: 2015年 4 月 17 日09:30时(北京时间)。
四、其它: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如招标人因招标资料等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公布。
3、凡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4、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投标人对综合得分排序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给予经济补偿5万元和3万元。
6、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不予返还,招标人无偿拥有投标设计方案的版权及使用权。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招标人: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仙女湖区地址:新余市劳动北路新东方大厦1088号
联系人:严细勇联系人:刘小燕
电话:139*****079电话:139*****646
招投标监督单位: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5年3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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