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重庆工程公司电气公司安顺镇宁坝草一期200MW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铜管母线采购项目邀请函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询比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因 POWERCHINA-0135017-220017中国电建重庆工程公司电气公司安顺镇宁坝草一
期 2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铜管母线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
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2 年 0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报价文件
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35017-220017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 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1 铜管母线 8000A, 4000A 1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
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
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及安装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2022 年 10 月 20 日
3交货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良田镇坝草村项目所在地 9.6m
货车交货。
4质量标准或要求:国标及行业标准。
5质保期: 2 年。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 决定。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其它要求若有
三报价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
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35kV 复合屏蔽全绝缘 铜管母线 8000A 米 9
2 35kV 复合屏蔽全绝缘 铜管母线 4000A 米 42
3
配套金具安装附件
地面支撑支架室内支
吊架
/ 批 1
总计
报价有效期: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工程公司电气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 101 号
邮 编: 400060
联 系 人: 李艳
电 话: 13983126857
电子邮箱: 494315456qq.com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2 年 09 月 28 日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电气工程公司安顺镇宁坝草一期 2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
铜管母线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方乙方:
根 据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结 果 招 标 编 号 :
POWERCHINA-0135017-220017的工作成果,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甲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共同遵守和履行。
1.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 表 1.2 所列货物 及
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数量 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及产地 技术质量要求
1
35kV复合屏蔽
全绝缘铜管母
线
8000A 米 9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
35kV复合屏蔽
全绝缘铜管母
线
4000A 米 42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
配套金具安
装附件地面
支撑支架室
内支吊架
/ 批 1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
位。
1.4 第 1.2 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 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
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发生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甲方实际需用数量,由乙方自
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如货物数量不足甲方实际需用数量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
补足,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5 计量方式: 点数 。
2.质量要求
2.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2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2.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
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 甲方 OHSMS18000 职业安全
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
危害。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
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
格起计算。或:设备投运 360 小时无故障后,买方签署试运合格证明后开始进入质
保期,质保期为 24 个月。
3.2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24 小
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 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3.4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
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价格
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 若税率发生变化则单价发生相应变化 ,具体单价细目
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13%) 含税合计 (13%)
1 35kV 复合屏蔽全绝缘铜管母线 8000A 米 9
2 35kV 复合屏蔽全绝缘铜管母线 4000A 米 42
3 配套金具安装附 / 批 1
件地面支撑支
架室内支吊架
合计
备注: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
数目不足 ,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
4.3 合同人民币总金额大写: ,不含税总价 元,税
率 13%,含税总价 元。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
单价为准。
4.4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1货物价款税金 13%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设备安装费用
3货物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等费用
4货物的试验检验测试调试等费用
4.5 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 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
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甲 方要求减少供货范围时, 甲 方应书面通知 乙 方, 乙 方应无条件同意。如 甲 方在货
物未到现场提出,合同总价按照减少的容量及供货范围内对应单价调减如 甲 方在 材料
到场后提出, 甲 方还应承担退还货物的运输费用。
5 支付
5.1 甲方采取 电汇 /承兑 向乙方支付货款。
5.2.付款条件
序号 支付项目名称 支付比例和金额 付款 时间及 要求
1 到货款 合同 总金额 的 70%
合同生效后 30天内,买方收到卖方开
具的 合同金 额 70%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后。
2 验收款 该批次到货金额 的25%
分批次到货,分批次交货验收合格完
毕 30天内,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该批
次金额 的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 质保金 合同 总金额 的 5%。 质保期 2年本工程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质保期满 12个月后。
5.3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5,一年后可凭质量保证函替换质量保证金。在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明后,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
无误后 30 天 内,退还质量保证函,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或保
函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5.4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
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
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而不被视为违约。因乙方开
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
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 票等情形的,乙方
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
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
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
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 91500108202801156A
甲方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 101 号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岸金子村支行
甲方账号: 50001074200050000771
甲方联系电话: 023-62607009
6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供货
6.1 供货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前或以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将货物运输至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
治县良田镇坝草村项目所在地 9.6m 货车交货 。甲 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6.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
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
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6.4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
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
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 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
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调减乙方供货量,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3)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6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车过程中的一切
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6.7 乙方运输装车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
造成的各类处罚。
6.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 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
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
关损失。
6.9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
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 电话短信等方式 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
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公司 /贵州华电安顺镇宁坝草
一 期 200MW 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现场
收货 联系人: 谭韬 18782575926/郭佳强 15923210011
7 包装
7.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
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
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
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
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7.2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 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
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
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
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
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
明备件 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
设备名称箱号 /件号等有关内容。
7.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
更换或赔偿。
7.5 连接件单独装箱,并与支架配套供货。
8 检验与验收
8.1 验收方式为 全面检查 ,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 8
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
件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
甲 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
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8.2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
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
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8.3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
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8.4 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 外观质量
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
第 12 条。
8.5 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
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
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9.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
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
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 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9.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
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0 保险
10.1 乙方应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
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0.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
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1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
按照工程所在地有 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
料。
11.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
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
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1.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
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1.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
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 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
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
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1.6 甲方 /设计 /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
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1.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
在合同总价中。
11.8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向设计院提资。
12 违约责任
12.1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
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
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 1 %/日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 3 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
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3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1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
方的索赔要求。 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 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13 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如有
13.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 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2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
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
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
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
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
合同。
13.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
货 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5 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
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4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
法向 重庆市南岸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保密
15.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
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5.2 除合同执行需要,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任何甲方
文件和资 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
甲方。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7 其他约定事项
17.1 特别约定事项:
17.2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邀请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 同文件为准。
17.3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
盖本合同同一公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17.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
同为准。
17.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7.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17.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附件一:材料安全环保协议
附件二:质量保证协议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国 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岸金子村支行 开户行 :
账号: 50001074200050000771 账号:
税务登记证号: 91500108202801156A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子村 101 号 地址:
电话 :023-62607009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一 :材料安全环保协议
材料安全环保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
产品符合环境和安全的要求,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一乙方应满足如下要求
1乙方在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
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满足甲方及搬运等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
包装材料,避免资源浪费。
3乙方采用的运输工具排放的废气噪声冲洗废水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的要求。
4对乙方的储运人员,必须做到 持证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环保知识的培训,
保证储运人员熟知在工作失误将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
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乙方储运过程中应采取
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乙方在储运危险物品给甲方时,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二甲方权利和责任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
污染的企业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本协议是材料
供应合同的补充,一式三 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合同终
止时终止。
甲方: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附件 二 :质量保证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和义务,特 签订本责
任书。
本责任书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为保证产品质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乙方按本保证协
议书约定承担供货质量责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
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乙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甲方严 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甲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
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乙
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甲方: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35kV复合屏蔽全绝缘铜管母线:主变低压侧至35kV开关柜
供货范围:管母配套金具安装附件地面支撑支架室内支吊架含安装
虚线段:拆除原管母,更换为新管母8000A,穿心CT前
实线段:新增管母4000A
35kV复合屏蔽全绝缘铜管母线:主变低压侧至35kV开关柜
供货范围:管母配套金具安装附件地面支撑支架室内支吊架含安装
虚线段:拆除原管母,更换为新管母8000A,穿心CT前
实线段:新增管母4000A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