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对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进场受理编号:15C0009-G)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034HG03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

三、采购预算:78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所提供的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投标人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24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4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3楼31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3楼313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段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霍小姐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联系地址:

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30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梁浩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黄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开户行:

/

帐号: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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