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广告设计-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光明村国庆氛围布置广告制作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广告设计-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光明村国庆氛围布置广告制作

公开选取公告详情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广告设计
项目编号:******-4509-8037
项目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光明村国庆 氛围布置广告制作
项目具体信息: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旧馆街道光明村国庆氛围布置灯杆旗广告等制作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项目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光明村4.项目概况: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光明村主干道及小区主入口国庆氛围布置灯杆旗,河道边安全标识牌等的相关制作服务。5.服务金额:*****元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自筹
服务类型:广告设计
服务事项:广告设计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2.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旧馆街道光明村
备选机构数:0
项目业主联系人:凌平(村工作人员)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5*****366
发布时间:2022-09-27 16:36:46
附件下载:
需求书:
  • *****F61/08E271FAFA9A57E4373DB47C08FA9790_直接选定说明(盖章).png" filename="直接选定说明(盖章).png" fileunid="08E271FAFA9A57E4373DB47C08FA9790">直接选定说明(盖章).png
  • *****F61/52DA7C5C4EA53D3B5E744860657E807F_光明村国庆氛围广告布置项目需求书.doc" filename="光明村国庆氛围广告布置项目需求书.doc" fileunid="52DA7C5C4EA53D3B5E744860657E807F">光明村国庆氛围广告布置项目需求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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