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组织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业主名称: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工程概况: 宁夏大坝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境内。北距银川市约67公里,东北距青铜峡市区约17公里。
本期工程系四期工程,建设2×660MW国产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期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范围
监测的目标是对华能大坝四期扩建工程施工场地(含主建设区、脱硫、铁路、煤场、预脱盐及污水处理站)的水土保持实施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并落实到工程全过程中。工作时段从施工开始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束。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2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
四、质量要求和工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华能集团的各项标准要求。
工期:自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及水保设施单项验收(含主建设区、脱硫、铁路、煤场、预脱盐及污水处理站)后一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格证书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计量认证证书,设专职监测人员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在人员和设备方面满足项目要求,能够独立完成项目工作;
(3)投标人具有火电厂建设项目水保监测业绩并通过相关水利部门验收(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监测范围证明文件)。
(4)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测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监测单位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编的具有相关水土保持监测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工作5年以上,并有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的人员担任,人选必须是相关专业技术带头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监测工作;
(5)具有足够的检测检验设备投入本项目施工,须列出主要设备明细;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的现场实施;
(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2其他要求:
A.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C.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不得处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6.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3月24日起至2015年3月28日为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4.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不推荐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投标人在办理文件购领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数字********3901。
6.4.2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或****-********)。
6.4.5 招标文件费:534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夏虹桥大酒店十楼多功能厅(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8号)。
7.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