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务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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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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