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悦城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SEMC-22411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悦城 项目已由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 ,备案项目代码:
2020-500101-70-03-116127。项目业主为 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
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 1111 号。
2.2 建设规模:海悦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9272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42652 。本次
招标范围为海悦城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56442.8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07220.81 ,地下建筑面积约 49222.00 由 6 7 13 14 15 16楼 6 栋高层
住宅车库及商业组成具体数据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
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 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
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
构鉴定。建筑类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门窗钢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
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等 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
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工程等 3.安装材料及安装工程强弱电给排水工程等 4.
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等环保检测 5.专项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 检测 主体
结构工程检测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门窗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建筑水电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绿色建
筑检测等,其中人防检测燃气工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除外。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
该项目施工图及房建相关检测规范为准。
2.4 服务期限: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试验检测服务。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1368 日历
天 (具体试验检测服务期为工程施工进场后直至竣工备案完成为止 )。
2.5 质量标准:在检测资质及检测参数规定范围内,检测工作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 法
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检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
测范围及项目必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项目市政道路工程检测。本项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副
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认证合格证书本项须提
供有效的 CMA 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4若市外检测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按照渝建发 2009 123 号文重庆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本项须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文件复
印件。
3.2 财务要求:本项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
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独立承担
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业绩 1 个。 本项须提供工程检测服务
合同复印件 ,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作内容的 ,则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3.4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本项须提供记录查询结果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打印
页,包含查询日期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检测类岗位证书,且为
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本项须提供: a.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b.岗位证书复印件 c.社保机构
出具的近一年 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在本企业的社保参保证明
3.6 其他要求
1 主要管理人员:
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拟投入管理人员应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书或检测岗位类证书。
检测岗位类证书需提供: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资格信息表或其他类包含姓名性别工
作单位检测岗位名称及编号的证书
2 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特别说明: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
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
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 /套。
4.2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 http://www.365trade.com.cn
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 010-86397110注册成功后,在寻找商机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
或招标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
2投标人将标书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 0209 0000 0310 401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000100009512E
请在汇款的摘要附言里标注:招标编号的数字部分,如: 224112-5 标书费
3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在平台对应位置上传电子版汇款凭证,待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款项到账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 24 小时后,即可从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
如有招标文件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
载。
4下载需另行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支付招标文件下载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200 元请勿与招标文件费合并汇款,招标文件下载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
并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退
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 上午 9 时
00分,地点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9号晶石国际 6幢 5楼会议室,电话: 023-6785110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防疫要求
7.1 根据 项目所在地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招标公告中 指定的场所,参与本
项目所有人员均遵守现场工作人员防疫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渝
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时限要求等核验
7.2 因渝康码行程码卡顿或其他信息不全导致等候或无法及时核验进入场所的,
以及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出现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将被拒绝进入指定现场: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返人员,隔离观察留验未满
14 天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 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或
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C 的渝康码扫描核验为非绿色的或信息不全的,核酸
阴性证明时效不符合要求
7.4 自参与本项目开标次日起 14 天内,参加开标人员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
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主动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7.5 涉疫 情相关规定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提前知悉严格遵守,因疫情政策调整出现的其他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重庆中船重工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万州区安康路 401 号 611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5 号
联系人: 李晓霞 联系人: 贾瀚林 张鹏
电 话: 023-58536266 邮 编: 100861
电 话: 010-59518135
传 真: 010-59518629
电子邮件: jiahanlincsemc.com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