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窗口服务楼LED显示屏及安检门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窗口服务楼LED显示屏及安检门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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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窗口服务楼LED显示屏及安检门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人民检察院 | 交易编号 | GSTC2022-190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李梦怡 | 联系电话 | 182*****96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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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9-29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0-01 20: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9-29 22:25: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0-01 20: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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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窗口服务楼LED显示屏及安检门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001 | GSTC2022-190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窗口服务楼LED显示屏及安检门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拟对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窗口服务楼LED显示屏及安检门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若干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编号:GSTC2022-190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采购LED显示屏8㎡、安检门1套、检务软件服务平台1套、云桌面终端盒子10台等设备;含上述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交付使用。(具体要求及规格参数详见竞价文件)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3、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项目交付地点。
三、预算金额:33.43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近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截图证明。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五、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2年0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01日20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http://101.37.128.53:2020)”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竞价文件。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请于2022年10月01日20时00分前提交报价。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在2022年10月03日将本次竞价(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文件邮寄到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七、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浪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大街46号
联 系 人:李梦怡
电 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西城区
联 系 人:丁竞
电 话:181*****568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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