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财购备字[2022]14194号)《省生态环境科研能力提升》汽车租赁

(黑财购备字[2022]14194号)《省生态环境科研能力提升》汽车租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Z202*****683
项目名称:(黑财购备字[2022]*****号)《省生态环境科研能力提升》汽车租赁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一、乙方所提供的车辆须保证车况良好,手续齐全(、运营证、车辆保险、车辆年检审验等),并保证提供车辆都投保三者等商业险。

二、甲方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保障车辆的各种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凡因承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租用的车辆在使用期间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否则乙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五、车辆发生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车辆停运费用、车辆的贬值损失费等一切由于事故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运营情况及安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因乙方的司机服务质量及车辆安全状况未达到甲方要求并经过核实,甲方有权提出调整司机或更换车辆,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限内予以调换。
七、乙方带驾司机服务的,驾驶员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任何情况下,驾驶员不能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禁止接听或拨打电话,确有需要接听或拨打电话的,应停在安全区域。带驾服务期间由于乙方驾驶员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周期:20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茹松
联系电话:138*****628
联系座机:0451-********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汽车租赁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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