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3-25 09:59:47 |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项目预算: | 65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5-03-25 09:59:47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截止日期: | 2015-04-03 09:59:47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4楼 | |||
联系邮件: | ********6@qq.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15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商品质量,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该品牌产品协议供货资质。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原厂标准保修,免费上门服务,竞价时并随附件上传原厂保修服务承诺函。3、严格按照我方要求的标准供货,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厂家未开封的原装正品,若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供应商报价中要包含产品全部的配件、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5、为保证送货和维修及时,本次竞价限省内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KVM设备 | IBM | KVM 2型 | 台 | 2 | 原厂 3年 | |
园区接入交换机(千兆) | 华为 | S5700-28C-EI(单电源) | 台 | 2 | 原厂 3年 | |
投影仪 | NEC | P451X+ | 台 | 1 | 原厂 3年 | |
传真机 | 松下 | FAX-2990 | 台 | 1 | 原厂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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