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开发工程招标公告
柳林县留誉镇寨子湾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吕国土资函[2011]第211号及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柳发改综合发[2012]125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柳林县财政局、柳林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 概况:柳林县留誉镇寨子湾村土地开发项目位于柳林县留誉镇寨子湾村,项目区总规模为15.65公顷,项目完成后新增耕地11.20公顷。
1.2 资金来源:耕地开垦费。
1.3 计划投资额:211.42 万元。
二、招标编号:JCZB08-GC********
三、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开发项目施工
四、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在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15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及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①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
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⑦企业资质证书;
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⑨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由授权代表本人携带委托书、身份证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邮寄。招标文件费及图纸费可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5年4月17日下午3:00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大厦B座15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林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刘彦忠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柳林县国土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楼15层1507室
邮 政 编 码:030006
联 系 人:王元利 薛珊珊
电 话:****-*******
电 子 邮 箱:JCZBDL08@163.com
开 户 名 称: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行 号:********3822
帐 号:145*****2261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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