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小额采购项目加强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关于我院小额采购项目加强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陕西省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规定,现就我院各部门小额(5万元以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申报程序做以下说明: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2017-2018批量集中采购规定及协议供货范围,凡采购下列目录内货物类的,无论金额大小、单项或批量,均须先上报政府采购后才能实施。

一、 目录内容

(一)、货物类

1、办公自动化设备

办公用计算机(包括台式、便携式,不包含图形工作站和移动工作站)、速印机、打印机、复印机、录音笔、硬盘、数码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刻录机、数据库、中间件、硒鼓、墨盒、碳粉、存储设备、软件。

2、 网络设备

PC服务器、UPS电源、防火墙、交换机、小型机等。

3、 办公家具

木制家具、铁质家具。

(二)、服务类

二、 实施程序:

1、凡采购上述货物类且预算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项目,以及服务类1万元——5万元(不含5万元)的项目,在实施前须填写财务处《西安美术学院物资采购及服务类项目自审表》,签审时,国资处根据相关项目内容及时上报财政厅进行政府采购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购买程序由各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2、凡采购上述货物类且预算金额在1.5万元——5万元(不含5万元)的项目,在实施前须填写审计处《西安美术学院物资采购项目报审表》,签审时,国资处根据相关项目内容及时上报财政厅进行政府采购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购买程序由各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凡不按上述规定办理申报或先采后报的,国资处不办理固定资产登记,财务处不予报帐。

本通知即日起实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额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