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有机化肥重新招标公告
生物有机化肥重新招标公告
受新余市渝水区林业技术推广站的委托,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就该单位的一批生物有机化肥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询价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生物有机化肥(详见数量附后)。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日上午10: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渝水区政府综合办公楼325室(原渝水区法院办公楼)。
三、本次招标项目为整体一包,不得拆开报价,否则,该投标将视为废标。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5年4月1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接收报名的邮箱:********8@qq.com">********8@qq.com
报名成功后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2日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新余市渝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一年内有三次未通知政府采购中心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网上报名的内容要求如下:
1、投标的项目名称:
2、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件:
A、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
五、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向新余市渝水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自行密封)。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会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材质用料、产地、数量。
七、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八、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九、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验收:由新余市渝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组织专家一并验收。供应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供应方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 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十二、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十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十四、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新余市渝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32室。
联系电话:刘先生 0790—*******(办公)130*****656
网址:http:// www.yushui.gov.cn
新余市渝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8日
附件:商品清单
一、招标项目:生物有机化肥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1
生物有机肥
有机质≥45%,N、P、K≥6%
100吨
2
复合肥
N16、P16、K16≥48%
1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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