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公园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劳动公园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劳动公园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9 至 2022-10-11
撰写单位: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傅嵬
(劳动公园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劳动公园经营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劳动公园经营管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00,00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

劳动公园位于辽宁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南街。由卫工南街、勋业三路、肇工南街和南十二路围成,以南十二路为底边,整体呈梯形状。公园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35.3万平方米,有水面2.8万平方米,是铁西区最大的综合性公园。

2、 项目背景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提高标准,做好劳动公园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劳动公园提升改造后能够维持高质量管护水准,保持高品质景观效果,拟采购一家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全面管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持、设施维护、应急处理、除雪、配合政府做好防疫措施等,园内公厕管理不在服务范围内。要求达到公园绿地一级养护标准。

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未达到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服务内容

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持、设施维护、给水、排水、供电、监控、亭廊、甬路、座椅、健身器材、景观小品等、应急处理、除雪、配合政府做好防疫措施等。园内公厕管理不在服务范围内

5、 服务费用

每年330万元。三年共计990万元。

6、 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无在建工程。

7、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服务费用金额的85%,余款在12个月内没有违约扣款行为全额支付,如有违约行为扣除违约扣款金额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采购人负责向区财政请款,具体支付视区财政状况而定。

8、结算方式

结算金额=服务费用-经营收益

二、管理范围

(1) 公园内的公共设施全部维护管理

(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3)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水域湖面管理、水上打捞、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4) 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

(6) 安全、消防管理和巡防工作;公园娱乐活动;

(7) 冬季除雪、运雪;

(8) 政府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保障性服务

(9) 加强对公园游客、市民文明行为(如破坏绿化、设施、设备、违法乱纪事件等)进行劝阻、制止、教育,开展全天动态巡查,确保公园和谐、安全、有序的游览环境,不发生各类治安事件。

(10) 加强公园的防火安全巡查,及时制止劝阻游客违规使用明火行为,确保公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市场化经营

(1)为节省政府支出,允许管理服务公司在甲方允许和保证园容园貌的基础上,在振兴湖、集装箱房及儿童乐园周边经营一些水吧、游船、小型游具、冰雪活动等符合公园使用功能的经营项目。

(2)为方便游人停车,允许在劳动公园现有办公区域新建立体停车场(停车位的数量不少于200个),新建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新建停车场所需审批手续由中标供应商办理,停车场的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收费由中标供应商收取.当服务期满后经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和收益,剩余残值由接续公司负担。当停车场收益金额与新建停车场费用相等时,由政府接管停车场。

(3)每年中标供应商的经营收益(不包含停车场收益)可以抵顶服务费用。

(4)所有经营活动必须事先取得采购人同意并根据公园实际状况进行开展,不得破坏公园整体环境,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际经营活动有可能根据情况有所增减。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营项目地点规划图

c6762e4ea2a1d1b88e49231b79e3e90

四、人员配备要求

为了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人员:

(1)项目经理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需具备绿化养护人员、电工、保洁人员、安保人员负责园内日常养护工作。

(3)安保人员不少于40名,负责园内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秩序、车辆停放、火灾隐患排查及处理。

五、履约保函

(1)履约保函的出具

履约保函应由中国境内合法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应付年服务费的10%。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在服务期内完整的履行协议。未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主动弃标。

(2)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

自提交日起至本项目移交且纠纷全部解决完毕之日止。

(3)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

① 乙方在本协议及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② 乙方与下一运营期中的中标人交接时的违约行为。

(4)履约保函金额的兑取
在服务期内,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改正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没有纠正的,甲方有权兑取履约保函的一定金额作为整改资金自行整改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若履行保函金额不足以支付整改费用,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甲方有权在未拨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5) 补足履约保函并保持有效

在服务期内,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兑取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函补充至应付年服务费的10%,并向甲方出示其已经恢复履约保函金额的证据。否则甲方有权从以后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取相应款项,满足扣留款项与节余履约保函之和等于应付年服务费的10%。

(6) 履约保函的解除

履约保函在有效期期满后或本协议提前终止后的三十(30)日内,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款项后若仍有剩余,甲方应该解除尚未兑取的履约保函。

六、考核标准

考核分值为1000分/月,每扣1分处罚100元。900分-1000分为优秀,700分-899分为达标,699分以下为不合格。在服务期内(包含试用期)连续三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园容卫生

1、做好工作时间内全天候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游园、绿地卫生清扫及时,无烟头、果皮、纸屑、砖头瓦块、排泄物,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不允许堆放在公园内,做到日扫日清。清扫不及时有垃圾存留每处扣0.1分。 

2、园内商业服务不规范扣0.1分,机动车随意通行扣0.1分。

3、冬季雪后园路及时除雪,除运雪清扫不及时每平米扣0.1分。

4、严禁对园内垃圾进行焚烧处理,每发现1次扣0.5分,因焚烧造成草坪、树木等绿化设施损失的,每发现1次扣0.5-2分。

(二)园艺水平

1、城市公园均要达到一级以上园艺养护水平(三环内及建成区)。园林植物布置合理并做到实时养护,树木树冠丰满,主侧枝均匀,修剪规范,分枝点以下无萌蘖,树体无攀缘植物,无其他杂物缠绕及悬挂,无明显病虫害,枯死树、枯死枝、折损枝处理及时,已成型的绿篱及整型树要及时修剪,园内花卉鲜艳、无缺株,草坪及时修剪、无斑秃。每发现一次扣0.2分。

2、公园和游园花、草、树病虫害防治要预防及时、控制及时。病虫害危害株率超过5%扣0.1分,每10株扣0.1分。

(三)设施维护

1、确保园内道路通畅,地砖损坏及路面塌陷及时修补,园门、园桌、园凳、雕塑、亭、廊、阁、榭、假山、花坛等设施无损坏,有缺损及涂抹刻画、广告粘贴的每处扣0.1分。

2、园内水体清洁无漂浮物(水草、垃圾等)、无异味,符合观赏标准,水体垃圾不及时处理扣0.2分。

3、游具游乐设施定期安全维护,保证游客安全。存在安全隐患扣1分并立即停业整改甚至拆除。

(四)文明服务

1、职工上岗要着装整齐,穿工作服,佩带工作帽。管理人员上岗后未穿工作服的每人扣0.1分。

2、坚持文明看护与服务,不与游人吵骂,管理人员因自身不文明行为而引起与游人冲突的每人扣0.1分,无视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消极、语言不负责任,给绿化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1-1分。

四、植物保护

1、各单位应建立所辖区域有害生物防控预警制度,未建立有害生物防控预警制度扣0.2分。

2、植保网络完善,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工明确。无明确主管部门扣0.2分,无具体防治责任部门每类扣0.2分,无专职植保员扣0.2分,各区未建立监测点扣0.2分,未建立防治应急专业队伍扣0.2分。

3、做好经费、设备及药剂的准备工作,无预警资金或药品储备扣0.2分,打药设备短缺难以满足防治突发性病虫害需要扣0.2分。

4、操作规范,合理用药。使用有关部门公布的禁止使用药剂每次扣0.1分,打药人员无防护措施的每次扣0.1分。

5、因植保措施不得力造成病害蔓延的,扣0.5-2分。

6、市民监督。自觉接受市民监督,通过数字化监管平台、城管执法热线等24小时受理各种投诉,并在受理时限内甄别处理,每次扣0.5-1分。

五、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落实区、市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次扣1-5分。

2、积存问题长期未进行解决,每件扣1-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加重处理。

3、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的,加倍扣分。

六、加减分项(±10分)

1、媒体曝光。对因养护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及时等被媒体曝光,造成社会影响的,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实后,视情况轻重给予1-5扣分;受到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正面展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给予加1-5分奖励。

2、领导评价。对因管护不到位,受到市以上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表扬的,给予加5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对乙方实行考核,乙方作业质量明显低于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2)乙方因分立、合并、解散等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协议而需终止协议的,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终止协议,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有权兑取全部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甲方损失。

(3)在服务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委托或分包等方式交由第三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兑取全部履约保函金额。履约保函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的作业服务不能达到项目要求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最长整改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5)乙方未按招标文件或本协议约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发出整改通知。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兑取履约保函的作为整改资金自行整改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若履约保函金额不足以支付整改费用,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甲方有权在未拨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八、退出机制

在服务期内,如乙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在此等情形下,甲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扣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外,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年承包服务费的30%支付解约赔偿金:

⑴擅自转让、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

⑵擅自处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⑶不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⑷完不成冬季除运雪任务、政务保障任务和应急处置不力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5)经营期间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造成重大影响的。

(6)乙方因经营不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7)乙方的作业服务屡次未能达到项目要求和标准的,且拒不整改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未达到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2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1楼门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温馨提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和介质形式(U 盘一份)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37甲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卓越大厦3楼
联系方式: 159*****44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工
电话: 159*****444

标签: 经营管理 服务招标 劳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