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神华九江公司湖口县标准厂房1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公司神华九江公司湖口县标准厂房1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西公司神华九江公司湖口县标准厂房1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神华九江公司湖口县标准厂房1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湖口县新动能产业园内,拟利用产业园内标准厂房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分6个区域63栋建筑,建设装机容量 13.5MWp,拟采用 380V 就近接入建筑物外变压器低压侧(最终以电网接入批复意见为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现场条件、电网接入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容量、利用小时、收益率达到最大化。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EPC 总承包人,由 EPC 总承包人完成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屋面结构承载检测评估(出具报告)、施工、验收等,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达到关键技术参数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并经国家相关部门、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竣工验收合格的光伏发电项目。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3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运行维护。

EPC 总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由如下文字说明及报价表要求共同确定,以下工作范围除特殊说明外均属投标人工作内容:

2.1.1工程设计:

(1)包括已备案的13.5WMp光伏项目范围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从光伏组件至并网点之间的建筑、设备、路径布置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接入电网系统改造设计。

(2)负责 EPC 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的全部设计工作及各阶段概预算编制工作。负责设计范围内所有主体工程、辅助生产工程、临时设施及各项配套设施的勘查设计工作。

(3)负责全过程的设计优化工作,参加本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审查,并按照各阶段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

(4)满足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满足光伏行业设计规范,达到设计合格标准。

2.1.2 施工及设备供应:

(1)包括已备案的13.5WMp光伏项目从光伏组件至并网点之间(含接网工程)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如需要)、催交催运、保管、安装、单体调试、整体调试,并最终完成并网。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并网开关柜、关口表、视频系统、数采装置、无线采集终端、电能质量检测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试验、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基础施工、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开关柜安装、电缆铺设、接地装置施工、接入系统施工(含接入点改造)、关口表安装改造、电缆试验、防雷接地检测、调试并网、视频系统安装调试、后台移动终端监视系统调试等工作。

(2)对拟安装电站建筑物进行屋面结构承载检测评估,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3)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最终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4)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标准,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技术质量要求。

2.1.3 手续办理及协调:

(1)完成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建筑物屋顶资源统计、原建构筑物的使用年限、设计年限,设计图纸、并网点变压器容量、消纳情况、电网情况收集、接入电网协调等工作。

(2)投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取得电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3)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签订购售电合同。

(4)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4 其他:

(1)提供项目有关保护定值整定计算服务、项目网络信息安全评估及检测服务、移交生产前的培训服务等。

(2)负责专业评审、各方协调、各项验收、试运行、生产移交、档案验收、达标、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工作。

(3)负责完成项目基建可视化视频监控建设工作,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基建可视化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4)负责完成设备标示标牌制作、安装,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制作安装等,满足招标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

(5)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屋主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基建部分报价中。

2.1.5生产运行维护:

(1)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3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日常管理、运行监控、日常巡检、设备检修维护及缺陷处理、设备定检试验、维护保养、安全文明生产、事故调查;

(2)负责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生产运维期购电费统计确认等工作;

(3)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4)生产运行维护费部分单独报价,该部分报价包含项目所发生运维人员费用+其他费用,不含技改费用;其他费用包含为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果其中某项费用必须由招标人支付,结算时应从报价总额中扣除。

(5)项目运维期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起算。

2.2其他:计划工期:EPC总承包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方和监理通知为准,总工期为70天,暂定2022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运行维护计划工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运维期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1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0-19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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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邮 编:******

联 系 人:段晶晶

电 话:139*****155

电子邮箱:*******@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1幢3505室

邮 编:******

联 系 人:张文辉

电 话:025-********

电子邮箱:********@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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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项目 总承包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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