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弱电工程综合布线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弱电工程综合布线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弱电工程综合布线项目

1.2.建设单位: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选址位于关口长兴片区,道吾山东路以北,占佳岭路以南,李畋路以东,水佳路以西。

1.4.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81平方米,约合97.6亩,拟分两期进行建设,拟设置总床位数800张。其中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设计床位数为500张,包含新建医疗保健综合楼、妇产住院楼、儿童住院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设计床位数为300张,包含儿童康复中心/专科医疗中心、住院楼、培训中心和月子中心等。

1.5.主要包含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保安电子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梯多方通话系统、数字会议系统、视频监控ICU探视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婴儿防盗报警系统、统一时钟系统、报警系统。

1.6.交货期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2.招标范围

2.1 项目范围为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弱电工程综合布线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保安电子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梯多方通话系统、数字会议系统、视频监控ICU探视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婴儿防盗报警系统、统一时钟系统、报警系统。

2.2施工内容详见清单。

2.3其他要求详见采购合同相关条款

二、相关标准

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地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六、验收标准

3.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组织验收会议,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1 设备进场验收方式:设备进场由采购人和监理依据招标清单(含技术参数)、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合格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准备接货验收,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1.5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1.6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公斤),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1.7中标人承担设备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由于中标人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8中标人送达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1.9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中标人对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1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若中标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该期限的,按中标人的承诺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执行。质量保质期内若存在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均由乙方免费保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费用、软件维护、升级和维护费用以及其他因保修产生的开支)均由乙方承担,不得要求使用单位支付。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经修复后,改瑕疵部位的质量保证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3.3质保期满后,无论使用单位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承诺按乙方投标报价的备件价格为依据,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弱电工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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