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服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开发维护招标公告

行政许可服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开发维护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1.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开发维护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种类、参数;服务的技术水平、需求等)

承担“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开发维护工作。软件应具备数据提取、数据同步、数据质量校验、数据备份、用户管理、日志管理、数据转换等功能。后期维护内容包括:可根据设定的更新周期,全面做好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项目提供企业基础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数据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号、机构代码证号、法人姓名,企业状态、经营范围、资质资格、注册日期、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确保数据质量。具体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根据第17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要求对行政许可服务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网络硬件扩容和软件升级。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审批办承担。主要是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网上服务功能,对资质资格类涉及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办理;创新设计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基础数据库、基础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保障系统高效、稳定、安全运行;实现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和市场监管体系有机衔接、互联互通。

为落实上述要求,市审批办拟定了《天津市行政许可网络扩容升级初步规划方案》,于4月4日向津渡常务副市长作了汇报,津渡常务副市长原则上同意了这个方案。

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基础信息平台是本次升级扩容的四项主要任务之一。基础信息平台主要包括个人身份数据库信息和企业身份数据库信息。参照有关先进国家(新加坡等)的做法,在与市市场监管委沟通,征得同意后,利用企业登记信息和机构代码证信息作为企业身份数据库根数据信息,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对企业身份进行识别认证和信息共享。

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利用已建成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取企业登记信息和机构代码证信息,建立与市审批办之间的数据共享平台,完善数据更新保障机制,同时加强网络共享安全环境建设,确保网络传输、数据共享安全,确保市审批办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和市场监管体系有机衔接、互联互通。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信息网发展有限公司隶属天津市信息中心,近年来,天津信息网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多项信息化课题与项目,包括“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设计咨询、“天津市工商系统信息化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天津市金融系统工商数据共享平台”、“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工商数据查询系统”、“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调控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天津市新型统计体系数据共享平台工商子系统”等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对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内部工商业务系统和数据共享建设方面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实施操作经验。

基于以上原因,拟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基础信息企业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设计开发维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信息网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9号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现有市场监管委工商业务系统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存储了大量业务数据,业务逻辑和数据结构十分复杂。“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开发维护工作必须在充分熟悉并掌握现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工商业务系统和数据标准基础上才能完成。

天津信息网发展有限公司隶属天津市信息中心,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长期参与市工商局信息化建设与相关课题,对市工商系统内部业务系统和数据标准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实施操作经验。由天津信息网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设计开发维护工作,才能满足建设时间和建设质量要求。

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并具体由天津信息网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是必要、可行的。

专家姓名:卢勤

工作单位: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专家职称:副教授

专家意见: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业务系统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现有名称管理、内资登记、外资登记、私营登记、个体登记、网格化管理、吊销管理等近30个业务系统,相关业务数据标准应遵从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的数据质量标准每年进行更新变化,其业务逻辑和数据结构十分复杂。“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设计开发维护工作应在充分熟悉并掌握现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业务系统和数据标准基础上,才能满足建设时间和建设质量要求。

8.公示的期限:2015年3月26日-4月1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河东区红星路79号,付国研,********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部 ********

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河东区红星路79号,付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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