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45
开标时间:2015-04-20
所属行业:20
标讯类别:1
资金来源:6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1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号为********045的泉惠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发改[2014]251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工业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35t/d,使用年限为20年,同时考虑35万m3的应急灰库,工程占地面积约100.3亩,其中一期库区占地约28.83亩,二期库区占地约51.94亩,生产管理区占地面积约19.53亩;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0194.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泉惠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总图设计、库区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仪表设计、给排水设计、配套绿化设计及工程经济等各专业设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单位进行项目报建的技术配合和技术资料提供, 设备招标、工程监理招标、设备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图纸),并完成所设计的内容施工时的施工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设计联络和协调、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提供现场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申请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35t/d及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者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的设计项目。
备注:上述业绩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至2015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大厅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中新花园6号楼中新大厦五层)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4.2招标文件(含相关材料)每套售价2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同时向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6.2. 投标人从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银行账户划出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不受理现金、汇票的缴款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县支行;
账 号:1573 0010 0100 1130 58;
6.3.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045)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因未提交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20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中新花园6号楼中新大厦五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该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根据泉检[2005]75号文精神,招标人按规定将中标候选人名单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查询,对近十年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9.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5 年 3 月 25 日至2015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 时00分

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5年4月1日12时0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

2015年4月1日17时30分前

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

2015年4月19日17时0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

2015年4月20日15时00分止

开标

2015年4月20日15时00分

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中新花园6号楼中新大厦五层)
联系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东桥镇原盐场场部;
电话:****-********
联系人:黄晓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6室,邮编:350002;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郑凯峰、李茂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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