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集团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安惠”便民服务站一期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高速集团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安惠”便民服务站一期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高速集团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安惠”便民服务站一期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集团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安惠”便民服务站一期工程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集团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石安高速公路地处河北省中南部平原地区,通车运营情况较好,为增加客户体验感,现将石家庄东站、石家庄南站、邢台站、沙河站、邯郸站、邺城站,沿线收费站口处新建4*10m“石安惠”便民服务站。
石家庄东站、石家庄南站选址位置位于石家庄东站、南站高速路下道口;
邢台站选址位置位于邢台站高速路下道口,距离高速管理处约40米处,交通警察厅旁,绿化带内。现场为绿化植被,需将现场植被清理并移位后,地面夯实,新建石安惠便民服务厅;
沙河站选址位置位于沙河站高速路下道口,距离下道口约60米处(小马路下侧),现有可移动式ETC一间,移除后,新建石安惠便民服务厅;
邯郸站选址位置位于邯郸站高速路下道口,距离高速管理处大门约15米处;邯郸站因现场地势较低,下雨积水严重,需在现有基础上垫高约80cm并新建石安惠便民服务厅;
邺城站选址位置位于邺城站高速路下道口,距离高速管理处大门约10米处;现场地上含有春雨服务厅及可移动板房,考虑到视野及顾客体验感,现将地上物拆除并对地面重新进行夯实后,新建石安惠便民服务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在石家庄东站、石家庄南站、邢台站、沙河站、邯郸站、邺城站,沿线收费站口处新建6个“石安惠”便民服务站。
2.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2.3 建设地点:石家庄东站、石家庄南站、邢台站、沙河站、邯郸站、邺城站,沿线收费站口处新建4*10m“石安惠”便民服务站。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会议室。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供应商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给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906室)。收件人:张帅 电 话:187*****941。
5.3逾期送达的、逾期寄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集团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石安分公司院内
联 系 人:张欢、赵淑娟
电 话:0311-********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室
联 系 人:鲍金丽、张帅
电 话:0311-********
标签: 一期工程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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