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红塔大道44号办公楼7-9层优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红塔大道44号办公楼7-9层优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红塔大道44号办公楼7-9层优化改造项目已由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七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红塔大道44号办公楼7-9层,改造面积规模约1637m2(其中:7层改造面积约562m2、8层改造面积约515m2、9层改造面积约560m2)。2.1.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红塔大道44号办公楼7-9层优化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2.2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红塔大道44号办公楼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0万元;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设计图的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技术交底、报批及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验收配合等所有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及协调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强弱电、供排水、装修、设施设备购置与安装以及相关配套工程。2.3、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及资料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2017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有关编制深度规定和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施工图预算、合同最终结算价不超设计概算。(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和相关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含零配件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地方等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且满足项目使用功能要求,达到高效、先进和实用的要求。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30天内完成7层的施工改造),(含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本装修工程属于装修改造工程,为不影响招标人正常办公,采取分层逐步施工,暂时商定七层工程30天内完成施工改造(含节假日),八层、九层工期后续参考七层进行。2.5、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人提交书面材料后审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装饰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企业。3.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若为联合体,仅需牵头人提供)。3.3业绩要求:设计业绩: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项目单个合同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工程设计项目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施工业绩:2019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业绩内容为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房建工程或装饰装修项目,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4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并提供属于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2019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已完项目单个合同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设计合同服务金额80万元(含)以上的装饰工程设计项目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的装饰工程设计项目,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房建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属于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负责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业绩,,业绩内容为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房建工程或装饰装修项目,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类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不得委托他人,且施工期间必须现场指导工作,不得旷工,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4)拟投入的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投入本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工程师等本项目涉及的其他专业;设计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不得委托或聘请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不得委托他人,且施工期间必须现场指导工作,不得旷工,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开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地点:云南七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3方式:1、现场获取2、网上获取4.4售价:800.00元/套,售出不退。4.5其他: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份: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4.6因疫情防控,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将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扫描件发送到**********@qq.com邮箱进行报名。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云南七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uxi.gov.cn/yxs/zt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联系方式招标人: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44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877-*******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七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办公地址:玉溪市高仓街道高仓工业园区1号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877-*******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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