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井移动强排站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满井移动强排站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宾县满井移动强排站工程已由宾县水务局以宾水发[201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市财政。招标人为宾县满井移动强排站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备供货方。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计划在宾县松花江干流堤防满井段8+500米处(原满井涵闸)修建强排站1处,采用移动泵站的方案,即移动泵车,泵站主要由引渠、进水池、进口段(利用原闸)、涵洞段(利用原闸)、移动泵车、防洪闸(利用原闸)、出口消力池(利用原闸)、海漫几部分组成。 本次招标范围为宾县满井移动强排站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宾县满井移动强排站工程设备采购,合同编号:BXMJQPZ/CG-2015,主要采购内容为:车载式移动泵车2台和拖车式移动泵车2台。 二、计划供货期 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是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类似设备供应业绩。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2日每日(周六、周日除外)9时~11时,14时~16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4月3日9时在宾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0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招 标 人:宾县满井移动强排站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哈尔滨市宾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90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系人:王亮 电话:****-******** 传真:****-******** 发 布 日 期:201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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