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察右前旗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投字[2015]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哈尔右翼前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为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境内各项目区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4 月 25 日,交工日期:2015年 10月 15 日。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施工3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黄旗海镇移民村供水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离心泵、变压器、PE输水管道、PE配水管道、检修井、150立方米调节蓄水池等。设计人口为4143人,日供水量为431.25立方米。
第二标段:乌拉哈乡等6个乡37处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水源井、配电潜水电泵、消毒设备、变频设备、泵房、阀门井等。设计人口为9560人。
第三标段:玫瑰营镇等5个乡22处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新建筒井、设计单井涌水量为每小时3立方米,配1时潜水电泵292台等。设计人口为4340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第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第3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凿井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形式,通过办法采用合格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须知
4.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均应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4.2.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4.2.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2.4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六大员资格证书;
4.2.6投标人登记表(见附表)。
注:区外施工企业投标需到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并携带备案证书原件。
4.3招标报名及投标人资格审查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26日至2015年 4 月 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职业学院招待所208室进行资格审查。由项目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查进行复核通过后,由招标人通知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哈尔右翼前旗水利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水利局
联系人:刘玉兰
电 话:139*****539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哈佛阳光小区5栋2单元202室
邮编:012000
联系人:段伟伟 ,电话:159*****234。李锦峰,1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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