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项目基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项目基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HBSJ-202208FJ-135002001)招标公告
【湖北省中心】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项目基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项目基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HBSJ-202208FJ-13500200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项目基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由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以发改高技[2021]1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校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在“十一五”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已有基础上,围绕磁场参数提升、测量手段丰富和研究领域拓展三方面,进行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的优化升级和功能扩展,建设磁场系统、实验测试系统和实验支撑系统等三大系统,以及配套的土建、公用设施等,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5亿元。 其他:本次招标项目预算293万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华中科技大学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须发包人认可,并完成规划审批手续,直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配合完成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工作,直至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各设计单位应根据本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收集到的必要基础资料,结合基地环境,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和建筑艺术的要求,对建筑总体布置、空间组合进行可能与合理的安排,提出一个方案供建设单位选择。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0-30。其中: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后1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 |||||||||||||||||||||||||||||||||||||||||
2.3其他: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在*****㎡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在*****㎡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文件。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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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9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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