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2-09-2917:51:32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2-09-2917:51:32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间定向ABCP产品发行选取承销商,拟选取1名牵头主承销商和4名联席主承销商
2.4 招标范围本次计划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可滚动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产品用以盘活资产,拟注册规模为20亿元,本次采购拟选取1名牵头主承销商和4名联席主承销商
2.5 项目实施地点2.6服务期限选聘结果公布至本次申请的各品种债券发行到期日,在此期间内,选聘机构可提供持续服务
2.7质量要求或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三份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如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情况为准)。
(5)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9日17时47分—2022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航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孝炎
电子邮件:zhangxy@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收件人:张孝炎
联系电话:010-6331 5259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0月31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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