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17: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 ||
预算金额 | ¥2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龙、王金丹、朱国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警官 赵警官 04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龙、王金丹、朱国凤 |
项目概况
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GFCG-161
项目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据支撑 | 套 | 1 |
2 | 数据处理 | 套 | 1 |
3 | 数据组织 | 套 | 1 |
4 | 数据服务 | 套 | 1 |
5 | 数据治理 | 套 | 1 |
6 | 数据应用服务 | 套 | 1 |
7 | 研判分析 | 套 | 1 |
8 | 视频图像服务 | 套 | 1 |
9 | 联动协同服务 | 套 | 1 |
10 | 统一门户 | 套 | 1 |
11 | 综合查询 | 套 | 1 |
12 | 业务查询 | 套 | 1 |
13 | 布控管理 | 套 | 1 |
14 | 预警管理 | 套 | 1 |
15 | 统计报表 | 套 | 1 |
16 | 日志中心 | 套 | 1 |
17 | 移动警务应用 | 套 | 1 |
18 | 内部系统整合 | 个 | 5 |
19 | 外部系统整合 | 个 | 1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
方式:请潜在供应商在2022年9月30日8点3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6点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4@guofa818.com进行登记。 (1)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供应商全称”。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并向成功登记的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3)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本采购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4)如供应商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邮件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6)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GFCG-161
项目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6.64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据支撑 | 套 | 1 |
2 | 数据处理 | 套 | 1 |
3 | 数据组织 | 套 | 1 |
4 | 数据服务 | 套 | 1 |
5 | 数据治理 | 套 | 1 |
6 | 数据应用服务 | 套 | 1 |
7 | 研判分析 | 套 | 1 |
8 | 视频图像服务 | 套 | 1 |
9 | 联动协同服务 | 套 | 1 |
10 | 统一门户 | 套 | 1 |
11 | 综合查询 | 套 | 1 |
12 | 业务查询 | 套 | 1 |
13 | 布控管理 | 套 | 1 |
14 | 预警管理 | 套 | 1 |
15 | 统计报表 | 套 | 1 |
16 | 日志中心 | 套 | 1 |
17 | 移动警务应用 | 套 | 1 |
18 | 内部系统整合 | 个 | 5 |
19 | 外部系统整合 | 个 | 1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在2022年9月30日8点3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6点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手机)”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4@guofa818.com进行登记。
(1)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总站边境智能管控平台(一期)建设+供应商全称”。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并向成功登记的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3)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本采购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4)如供应商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邮件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6)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各网站数据查询对应的模块以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6.现场考察:不组织
8.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
9.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1.在疫情结束前:
(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及相关街道辖区疫情防控要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发现情况异常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询价)等活动,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2)本项目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等活动的供应商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负责搬运投标(响应)文件或携带相关材料的其他人员,建议在交接工作完成后离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因疫情防控需要,若无法正常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则开标(磋商、谈判、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4)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所处区域内的疫情风险等级以相关防疫部门通知为准,请供应商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及相关街道辖区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自行考虑是否参与或其它相关安排,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方式:0451-********
联系人:胡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
联系方式: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
电话:0451-********
2022年9月29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方式:胡警官 赵警官 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方式:佟龙、王金丹、朱国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
电 话: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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