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G321、S308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沥青(包件Ⅰ)招标公告

泸州G321、S308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沥青(包件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中水电泸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拟对泸州G321、S308一级公路新建项目沥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5/05-15020),现征集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所需下列货物有关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吨)

备 注

1

重交沥青

AH-70

7332

包件1 散装

2

普通乳化沥青

PA-2

710

3

改性沥青

SBS(Ⅰ-D)

2770

4

改性乳化沥青

PCR

534

小计

11346

1

重交沥青

AH-70

10106

包件2 散装

2

乳化沥青

PA-2

678

3

改性沥青

SBS(Ⅰ-D)

5331

4

改性乳化沥青

PCR

1026

小计

17141

合计

28487


1.1 工程概况

G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起于云龙机场(K1834+095.186),起点于航站楼前的平面交叉,止于现状国道321(K1858+796.801),与现状国道321平交,线路全长24.7公里。共设置桥梁1190m/6座,隧道1262.75m/1座,涵洞及通道88道,平面交叉20处。S308线合江至泸州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K16+750,省道308运营里程桩号)合江县匡坡附近,设平交与省道308相接,新建路段路线全长:31.4Km;主线上共有特大桥618m/1座、大桥2590.05m/12座,涵洞及通道4545m/86道;分离式立交373.97m/8座,渡槽213.3m/4座。

合同总工期为30个月。

1.2 资金来源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

G321线路面工程大约需要重交沥青量7332吨,普通乳化沥青710吨,改性沥青2770吨、改性乳化沥青534吨(包件1);S308线路面工程大约需要重交沥青10106吨,普通乳化沥青678吨,改性沥青5331吨,改性乳化沥青1026吨(包件2)。

注:本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各种沥青对应的数量和品牌,以及年度计划量。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本标实际采购沥青的数量、供货进度及结算支付,均以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及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将存在差异。

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各供货商的综合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任一供货商的实际供货数量。对不能良好履约的,将取消供货商的全部供货任务。

交货期:约2015年5月~工程完工;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交货地点:泸州G321、S308一级公路新建项目指定热拌站。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上,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重交沥青)。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进口沥青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必须取得国家许可的合法沥青进口资格且获得国际知名品牌沥青制造商或其中国销售公司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道路石油沥青及SBS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品牌为“昆仑” 、“东海” 、“中海油36-1”、国内常用知名进口品牌以及其它同等质量的品牌。

(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沥青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投标人应具近年经具有法定资质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沥青检测合格报告。

(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财务状况:

a、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b、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 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购买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8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泸州市蜀泸大道佳乐龙城大厦10层1010室合同部购买招标文件。持以下有效资料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填写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证明供货业绩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报名表,包括单位名称、购买标段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www.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在线报名并经确认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平台中报名的将视为弃标。

1.5.2 招标文件售价

包件1和包件2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售价均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付现金。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或中标均不予以退还。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北碚宾馆渝广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一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北碚宾馆渝广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一楼大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4)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owerchina.cn)上发布。

1.8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8号楼8206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彭林

电 话:***-********

传 真:***-********

招 标 人:中水电泸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蜀泸大道佳乐龙城大厦10层

联 系 人:王腾

电 话:186*****353

监督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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