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海丰】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18:08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监理;

2.2、招标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3、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黄羌镇、平东镇;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人民币400万元(最终实际监理费用以财政局审核为准);

2.5、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一)建设总长度约42km的生态绿廊,沿途建设五联村“一四七”乡村集市、石牌摄影基地、胡洋村田园综合体、双墩村田园综合体、西坑村茶园综合体、虎噉村金针菜基地、石山村兰花田园综合体、黄羌镇薪火红色记忆老街、咖啡种植体验示范园九个乡村振兴项目及风貌提升;(二)打造石牌村、双墩村、虎噉村、石山村、胡洋村、西坑村、公平镇区、黄羌镇区、平东镇区等精品景区;(三)公路环线道路白改黑的及景观提升。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02万元,其中:估算建安费:*****.01万元。

2.6、招标范围: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控制工程建设的工期、投资和安全文明的施工,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7、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且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2.8、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监理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内),且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专业监理员2名(提供有效的岗位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有处于锁定状态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注:“失信被执行人”范围为被有关部门依法限制招投标活动且在被执行期限内的企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9月 30日 9时 00分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一份(表格详见附件)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广东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邮箱(*********@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网站发布为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 9时 00分至 10时 00分止,递交到海丰分中心 [地址: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开标时间为2022年 10月 20日 10时 00分,开标地点在海丰分中心 [地址: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

联 系 人:李燕松

电 话:06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区香洲路北侧金海明珠C栋502

联 系 人: 黄癸锐

电 话:0660-*******

2022年 9月 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示范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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