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二期项目

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二期项目

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二期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涟发改投〔2019〕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涟水县旺旺二路东侧、北环路南侧。

2.1.2 建设规模: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二期)改造、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服务项目,处理能力为 6000 吨/天,采用混凝+沉淀+A3O生化处理系统+MBR膜处理工艺,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08表三标准。

2.1.3 合同估算价:5009.******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2

2.1.5 其他: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二期项目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二期项目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施工,调试合格,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环保部门“三同时”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勘查情况;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施工过日处理量为 4800 吨及以上含有铜或镍污染物的工业废水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单独土建项目(不包含设备安装的)的业绩不予认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日处理量或含重金属类别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3自2020年9月29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5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8.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7、3.8、3.9.3、3.9.4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2、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9 29 日至 2022 10 2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3 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2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10 26 09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184.89.92/epointweb)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涟水县红日西路红日大桥西侧北 地址:涟水县义乌商品城C区10#楼二单元203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150*****123 电 话:188*****255

2022 年9月29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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