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

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渝水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9日21: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3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绍群
项目联系电话188*****676
采购单位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廖绍群188*****676
代理机构名称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179号、市文化馆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志刚138*****867

项目概况

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B2022-XY- 30

项目名称: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第三方技术服务

1

******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

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拟投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邮件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未获取过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予拒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竞标人员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 1 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1 米以上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竞标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2、竞标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前需测体温、戴口罩、扫描开标现场的“健康码”,二维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开标室;非绿码的请在大楼外等候,授权招标人传递项目开标所需原件、其他资料;

3、建议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与现场开标,如确需参加,按《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 21号令要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余人员需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余后第一时间到新余市相关集中隔离点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离开集中隔离点;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 C 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        

联系方式:廖绍群188*****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余市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中心            

地 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179号、市文化馆7楼            

联系方式:李志刚138*****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绍群

电 话:  188*****6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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