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石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标段、施工标段
黄龙县石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监理标段、施工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龙县石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由黄行审工发〔2022〕3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所需资金由2021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1000 万元,其余资金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龙县石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秦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广大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龙县石堡镇吉家河村(尧门河水库上游)
2.2工程规模:(1)河岸修复,新建护岸5889m,其中:采用蜂巢约束系统护岸 3111m,浆砌石护岸2186m,格宾石笼护脚592m; 拆除新建固床潜坝3座,拆除溢流坝3座,新建下河踏步8处,新建浆砌石导流渠6处(管涵连接渠)160m,配套饮水槽 16套,沟道口浆砌石砌护1处,新建生产桥1座。
(2)栽植水体净化植物3440m2;建设水源涵养林带 2186m,栽植五角枫、丁香、茶条槭各183株;种植路旁林下花带6880m2;修复耕地(水毁耕地)2063m2;新建干砌石田坎780m。
(3)新建防护围栏(带立柱)5889m;水源地保护警示标识牌(间隔1000m)4套;界碑2套;道路警示牌(间隔500m)7套。
2.3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投资控制在1776.31万元之内,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315.4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39.46万元,独立费用183.03万元,预备费76.90万元,专项投资161.43万元。所需资金由2021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1000万元及自筹资金解决。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监理: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投标人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04日(节假日不休息),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时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
6.2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龙县石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启斌
电话:181*****988
招标代理单位:延安秦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城杨家岭北苑10号楼2单元701
联系人:杨佳溪
电话:199*****173
监督单位:黄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标签: 饮用水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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