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5】024号
开标时间:2015-04-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部
所属地区:

华安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已由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财政局以漳水〔2014〕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安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2.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494.1万元,本次招标约为125万元左右;
2.3项目实施地点:华安县
2.4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在充分利用华安县气象降雨记录、国土土地利用分类、水利普查、水文洪水记录等现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华安县2013年最新的正射影像图,结合2010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资料,开展全县所有小流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人口分布情况、山洪灾害类型、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人口及主要经济设施分布情况,确定威胁范围和程度。同时,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要求,在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区,以小流域为单元,深入调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暴雨特性、小流域特征、社会经济和历史山洪灾害等情况,分析小流域洪水规律,评价重点防治区内居民点、自然村落、集镇和城镇的防洪现状,科学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分别确定预警指标和阔值,为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安全转移人员提供基础支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周期:2015年10月15日前提交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的所有成果。
2.6质量要求:按照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调查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业务、技术和人才优势,具有我省暴雨洪水分析的相关经验;
3.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验收合格后一年维护期内的现场服务响应;
3.4本项目指定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现场采集终端软件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软件为现场数据采集与数据录入软件,投标人应具有应用上述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技术和能力;
3.5根据闽防办【2014】2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应为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水文单位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30日可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不加密的.nZZ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4月14日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写明投标项目全称(华安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投标保证金)。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网上上传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15日8时30分前;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15日8时30分,开标地点:华安县工程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县财政局一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联系人:小杨电话:****-*******传真:****-*******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号:****************4335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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