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电缆槽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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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4标中国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TJDQ-YLGS-2022-09-003

1.招标条件

1.1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4标中国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隧道用电缆槽台车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4标中国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湖北宜来高速公路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县境内,项目起于五峰县茅坪村,终点位于北风垭隧道中间。本合同段路线整体走向为由北向南,经晏家坪大桥、郭厂湾隧道、杨家湾隧道、谢家湾隧道、秦家湾大桥至茅坪村,茅坪大桥跨越S052乡道至后河互通,线路逐渐向北设茅坪隧道、沙田湾大桥、后河隧道,而后转向西南方向设磨坊坪隧道,黄连坪隧道、板仓坪大桥。北风垭隧道由西南方向转为西北方向前行。本标段全长17.243km,合同工期为48个月。


2.2.1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到站

收货人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ZZCL-02

隧道用电缆槽台车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业主要求

2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4标中国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

徐承鑫

155*****000

0

0

台车长度12米,同时需单独配置24米模板,与台车模板配套使用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材料经营、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的委托代理授权(可以代理多个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2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供应运输货物的能力。代理商须提供与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代理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7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8物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5)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6)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2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

生产能力

财务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

供货业绩

履约信用

其它

1

隧道用电缆槽台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年钢结构生产能力4000吨及以上;

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以上。

生产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20年至2021年具有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销售同类产品的合同复印件至少2份;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只允许模板生产商参与报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5. 招标公告的发布

5.1(http://)上发布。

5.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2年09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3)、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附件扫描成1份PDF文件)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到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核对信息无误后于2022年10月10日17时前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到各投标人电子邮箱中。

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投标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2年10月12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机构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6.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在2022年10月14日20:00前在发布澄清公告。

6.4本次招标同一供应商可以投标同一材料的不同包件,但是不允许同时中标同一材料的不同包件。若同时中标,则自行选择留取任一包件(放弃其他包件),按中标顺位由备选供应商按第一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价进行供应,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必须一包一投。

6.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8时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9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天),地点为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4标中国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石梁司村)。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石梁司村

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4标中国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石梁司村

联系人:袁玉超

联系电话:155*****333

2022年9月30日

9.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YLYCLX-4标中国铁建大桥局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五峰支行

账号:180*****291*******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招标编号

TJDQ-YLGS-2022-09-003

投标包件

投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买方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5%。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 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 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 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 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 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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