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8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8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8号 |
2022年09月30日 10:33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8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2)渝05破申585号申请人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嘉昂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号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嘉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昂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股东情况为:肖代龙持股70%,郑陈瑜持股10%,田波持股10%,王文强持股10%。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研发与销售,设计、销售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检具、夹具,销售检测设备、普通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机电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量刃具、数学器具、汽车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五金交电、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品)、电缆电线、家用电器、数码产品、劳保用品、环保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进出口除外),测量设备维修,检验检测服务及技术服务,电子仪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技术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8月31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192号民事判决,判决嘉昂公司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锦公司)货款******元及违约金(以******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26日起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上述判决生效后,嘉昂公司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鸿富锦公司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于2021年5月25日作出(2021)渝0192执1856号执行裁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重庆嘉昂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嘉昂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6:00 3、摇号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各破产管理人暂不到院监督,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陈宇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