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1号 |
2022年09月30日 10:31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2)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5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2)渝05破申372号申请人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五环富侨保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号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五环富侨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环富侨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3日,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兴隆湾141号附7-6、7-7号。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东为富侨(重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足浴、茶座(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保健按摩,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销售按摩膏、服装、床上用品、保健电器具、百货、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9月21日,重庆市江北公证处出具(2017)渝江证字第*****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公证事项为:赋予贷款人(债权人)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借款人重庆五环富侨保健有限公司间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贷款人与保证人黄晋、胡芝容、重庆融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间签订的《保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2018年重庆市江北公证处出具(2018)渝江证字第7605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人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为重庆五环富侨保健有限公司、胡芝容、黄晋、重庆融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截止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利息(人民币)陆万陆千元整,自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起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计收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算至结清全部本息之日止)、复利(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计算至结清全部本息之日止)以及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人民币*****元,公证费500元)。后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四被申请执行人强制执行。2018年10月30日,该法院作出(2018)渝0105执410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认为经穷尽调查措施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02元,且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未发现包括五环富侨公司在内的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重庆五环富侨保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五环富侨保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6:00 3、摇号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各破产管理人暂不到院监督,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吕金伟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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