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SJ01标段

[交通工程]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SJ0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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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9-30 阅读次数: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及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90,招标人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的经开北区、九台区、德惠市和榆树市境内,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起于长春绕城高速与东四环路(国道102)衔接处附近,在长春新区经及经开区境内设枢纽互通与长春环城高速衔接,同时设双喇叭互通与G102衔接;路线向东北经卡伦湖街道、龙嘉街道,在饮马河镇北跨越饮马河;路线继续向东北,经九台西、城子街西、上河湾西,在朝阳乡东跨越二道松花江;路线向北,经秀水西、闵家东、榆树市西,止于榆树市西北侧,设置枢纽互通与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榆树至松原段衔接。

主线全长140.209km,共设特大桥*****m/3座,大桥5099m/17座,中桥2317m/34座,小桥246m/8座,涵洞199道,互通立交12座(其中枢纽互通3座、接地互通9座),分离立交20处,天桥49座,通道39道,匝道收费站9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管理处2处,养护工区3处。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

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初步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2)施工图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日内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3)在招标人要求的具体日期之前完成:按施工标段编制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等,并报财审部门审批;按施工标段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

(1)初步勘察设计:包括初步勘察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设计概算等。

(2)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占地图等。

(3)其他:按施工标段编制预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等,并报财审部门审批;按施工标段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

(4)勘察设计内容涵盖公路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服务区加油站工程、场区外电引入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环保景观绿化工程等,以及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的勘察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规定及施工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定,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5)涉及施工图预算“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中的迁改项目【如上述(4)中的水利、管线、电力电信迁改等】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经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复或评审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其相应的勘察设计费(含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批费用)列入到迁改费用中,按相应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或确认的勘察设计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不包含在设计人的签约合同价内。但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应满足行业规定及施工需要,否则发生的二次设计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6)上述(4)中涉及概、预算中的跨铁路项目、场区外电引入项目及服务区加油站工程,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经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复或评审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其相应的勘察设计费(含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批费用)由设计人承担(经发包人同意后可委托给相应资质单位完成),包含在设计人的签约合同价内。当铁路部门(或电力等部门)不与设计人合作而强调与发包人签订协议时,其签订的勘察设计费(含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批费用)包含在设计人的签约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7)以下专项评估和审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的专题报告(保护区、水源地、种质资源论证等)、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文物普查及文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调查及评估、行洪评价、通航论证及航道整治、地震安全性评价、公路交通安全性评价、土地复垦、表土剥离、占用林业可行性研究、土地勘测定界。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J01标段。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017年1月1日后(以批复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40公里的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同一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当设计段落重复时按单一里程计算长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①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均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设计业绩,养护工程设计业绩不予认定。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同一合同至少应同时含有路线、路基路面、桥梁工程设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②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均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

③联合体投标的,高速公路设计业绩按牵头人业绩数量计算。

3.1.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设计资质完全一致(仅限于公路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总体设计和全线协调、统一、汇总工作,松花江特大桥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设计;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3受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作为本项目设计咨询审查单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电子化招投标相关要求

6.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1)按电子化招投标流程要求进行,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根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吉政数联[2021]8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6.2电子化招投标流程(简述)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150*****709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办理CA锁(已有CA锁的投标人可不办理),办理CA锁咨询电话0431-********。试运行期间,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

(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咨询电话0431-****************

(4)投标人使用投标工具软件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431-****************。(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网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0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单位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以及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U盘需密封)到达开标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应使用CA锁并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将非加密文件递交开标工作人员,进行非加密上传(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能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分别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使用CA锁下载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8.3投标人应于2022年10月27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电子版文件U盘、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同时携带单位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开标现场解密,并且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扫码、测温。

8.4 第一信封电子版文件U盘应单独密封包装,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应单独密封包装,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与第二信封电子版文件U盘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8.5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7日13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8.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G102(洋浦大街)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 宗贵春

联系人:赵鑫 刘世远

电 话: 0431-********

电话: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工程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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