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监狱医院购买防暑防疫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省金华监狱医院购买防暑防疫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省金华监狱医院购买防暑防疫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省金华监狱医院购买防暑防疫药品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省金华监狱医院购买防暑防疫药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浙江省金华监狱,委托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JH-B*********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最高限价 |
1 | 浙江省金华监狱医院购买防暑防疫药品采购 | 37.0835万元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内采购需求及清单 |
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股东或联系人为非浙江省监狱系统副处以上及本监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联系人;
(七)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八)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发售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2 发售地点: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A座11楼(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2.3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2.4 购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2.4.1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2.4.3响应人在领售采购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19日9: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9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2采购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9日9:30时。
4.交易保证金
4.1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4.2 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18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SJH-B*********)
单位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013 5833 609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开发区支行
5.联系方式
浙江省金华监狱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50*****382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183*****919传真:0579-********
监督电话:0579-********
浙江省金华监狱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标签: 购买防暑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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