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镇个人建房(三层以下)施工监理邀请公告

山亭镇个人建房(三层以下)施工监理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亭镇个人建房(三层以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诺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省傲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天(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中诚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天禾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

2)工程建设规模:山亭镇个人建房(三层以下)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脚手架搭设、用电安全、竣工验收等节点的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理管控,监理工期为各幢放样至竣工验收。如当年度申请施工建房但尚未竣工验收合格,也包括在本施工监理合同范围内。

4)工期:总工期为一年,各幢放样至竣工验收;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经年检期内年检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变更记录须为证书上的记录),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若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职称上或者岗位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保险缴费证明);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最近一个季度的信用分为准,无信用分的按该季度的平均分计);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

6)投标人的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要求;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29 30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上发布邀请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天转到业主指定账户的形式提交,待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39 30分;

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上发布投标邀请书。

9、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7*****9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诺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邮编:******

联系人:小黄,电话:156*****686

标签: 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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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诺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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