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竞争性磋商

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行政区域源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30日12: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2日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2-*******
采购单位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源江东新区胜利花园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先生 0762-*******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四层A-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0762-*******

项目概况

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L********

项目名称: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

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62号),需要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我区根据省、市河长办下发的划界名录清单,结合我区河流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我区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工作任务。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划界河流共计12条,河流总长276.586 km;根据河流长度与所在流域,确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划界河流的年度任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

服务要求

服务(完成)期

预算金额(万元)

1

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1项

详见本项目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30

三、项目概况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工作内容。河湖划界是依法保护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加强水利管理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使用管理。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清、水土资源产权不明,由此导致一些开发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随意侵占河湖管理范围,违法建设、违法耕种、违法设障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干扰了正常的水事管理秩序,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也破坏了河湖水生态环境,导致水事矛盾纠纷多发。因此,开展河湖划界工作,为依法进行河湖管理和河长制的进一步推行打好基础,是十分必要且紧迫的。

四、项目工作范围

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划界河流有12条,河流总长52.18 km。

表4-1 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下待划界河流名录任务清单

划界序号

河流名称

河段起点

河段止点

河段长度(km)

1

大水坑水

响水寨

大水坑水出口

3.955

2

田坑水

田坑水库

大塘坝

2.189

3

赤坑水

赤坑水库

赤坑水出口

3.795

4

陈田水

陈田水起点

陈田水出口

3.318

5

杨梅径水

猪麻坑

杨梅径水出口

7.303

6

下沥水

小禾坑

下沥水出口

7.510

7

榴坑河

桃子坑

下寨子

3.724

8

奎溪水

镰子角

河头

6.456

9

赖坑水

尾段坑山塘

狐狸桥

5.854

10

大岭沥

高径水库

沙坑

4.460

11

羊屎坑沥

响水水库

沙河桥

1.537

12

风门坳沥

风门坳

塘楼嘴

2.079

合计

52.18

五、工作内容

1.现状调查、资料收集

收集相关河道规划资料、中小河流治理资料、水电站设计资料或安全鉴定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洪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确定,确定划界范围、长度(面积)和河段防洪标准。

2.地形测量

1) 坐标与高程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带投影,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11°;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2) 测量范围:每岸宽度不少于50m;

3) 地形图绘制

河湖管理范围地形图测图比例1:2000,等高距为1m。测绘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应在地形图上标识清楚。堤防护岸、拦河坝、水闸、沿河提引水建筑物等水利工程应注明名称及关键特征参数。

3.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公示、成果协调

根据相关规定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并通过通知公告、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河道管理范围平面图及其有关管理要求,并与县级的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成果进行协调。

4.成果编制

编制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包括:报告书正文、管理范围界线和政府公告情况)。

5.成果录入

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录入“广东河湖划界成果审核系统”,并通过系统审核。

6.项目验收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通过查看内业资料及随机实地抽验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

7.成果管理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包括:报告书正文、管理范围界线和政府公告情况)。

六、划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7日修订);

(5)《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20年1月实施);

(6)《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 年修改);

(7)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文件。

七、划界标准

根据《河源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标准》(河源市水务局,2021年):

(一)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有堤防的江心洲,堤防、护堤地及堤防迎水侧以外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① 两岸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管理范围界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及护堤地。

② 一岸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堤防管理范围界线与无堤防岸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及护堤地。

(二)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

1.无堤防、无规划河道

(1)有护岸河道

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一般宜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 确定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穿越城镇、村庄的河段,管理范围划定宜按“尊重历史、现实可行”原则确定。

(2)无护岸河道

穿越城镇、村庄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按现状河岸线外延

不小于3.5m 确定。其它情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或按现状河岸向外延伸不小于5-10m 确定管理范围边界线。

2.无堤防、有规划河道

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明确了设计断面的,

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对于规划改移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应按现状河道修正,符合现状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要求。

3.无堤防江心洲

无堤防的江心洲,历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4.特殊情况

(1)渠道管理范围为左、右外边坡脚线之间的用地。

(2)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可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

(3)因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堤防,其河道管理范围以背水侧堤脚为基准确定,或以堤后排水沟外口确定。

(4)因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无明显堤脚的,其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至少按达标堤防断面确定堤脚线,再按管理要求划定管理范围

(5)堤防直接为防洪挡墙或无明显背水坡脚的,以堤身结构外边界线为划界基准。

八、商务要求:

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相关部门验收、利润、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及完成本次谈判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等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85%的,须做出成本说明及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包括合同以及用户评价书,用户评价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九、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质量要求

编制河源市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报告;

2.成果提交期限

2022年12月底完成河源市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河湖管理范围坐标上图等。

十、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江东新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会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须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投标(响应)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三层A-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来河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地址:河源江东新区胜利花园一楼        

联系方式:钟先生 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面大同路东面大同农贸市场第四层A-6            

联系方式:李先生-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62-*******

 

标签: 范围划定 河道管理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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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源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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