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入户工程监理及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自来水入户工程监理及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丁北村等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净水工程、输配水工程、建筑物工程及加压设备。
2.2建设地点:贺兰县。
2.3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金贵片区、习岗片区、立岗片区;二标段:常信片区、洪广片区、南梁台子农牧场片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有类似工程业绩。外省进宁企业必须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传相关资质证件报名,报名通过后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6.2本项目资格预审会议结束后第二天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贺兰县
联 系 人:周雪梅
电 话:****-*******
招标代理: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22楼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毛建全、姬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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