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购置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伊犁州购置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伊犁州防火设备采购(YLCG-2015GK-21号)
二、采购人:伊犁州护林办
三、招标内容:标段一:扑火机具 一批 标段二:扑火装备 一批 标段三: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 6台(原厂原装进口) 标段四:背负式风力喷水灭火机 60台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三)】;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四)】;
(7)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犁州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8)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9)国外企业给中国区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中国区总代理的公章)【标段三提供】;
(10)提供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型式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原件(标段三提供);
(11)提供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标一,标二,标四提供);
(1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数据U盘一个,文件格式必须为PDF 格式;
(13)投标人在新疆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疆内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外地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取得:
(1)取得时间: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4月14日上午10:00(节假日除外)。
(2)取得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新二路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
(3)取得方式:在项目联系人处领取纸质文件或拷贝电子版(自行携带U盘)。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标段
七、资质审查开始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4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新二路州财政局办公楼附楼1层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新址
本项目联系人:毛居旦 联系电话:****-*******
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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