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第七期营山县桂花河小流域水保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长治”第七期营山县桂花河小流域水保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
一、本项目经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营发改发[2007]178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YSBX********。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营山县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长治”第七期营山县桂花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营山县东升镇楼房村、福乐村、桂花村、盐井村 |
实施时间 | 拟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3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项目区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坡改梯0.08万亩;塘堰整治1座;新建蓄水池7口,蓄水容积770立方米;新建沟渠7公里,沉沙池18处,沉砂量66立方米;新建作业道路4公里。) |
建设资金 | 来源于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长治”第七期营山县桂花河小流域水保治理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3)其他要求:
(1)、具有保证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的施工人员、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必须具备2名水利专业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2)、公司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质量等证明材料,证明其近三年内无重大建筑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违约行为;(3)、项目经理压证施工;(4)、在比选随机抽取前,比选申请人必须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转账单传真至比选人(网站担保不适用),传真****-*******。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7年12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7年12月1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营山县水务局
开户银行:营山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4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7年12月1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选人(全称):营山县水务局
地址: 营山县文林街198号
邮编: 637700
联 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 ****-*******、137*****919
传真: ****-*******
电子信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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