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一0四中学2022年公用取暖煤炭采购-2022093001
乌鲁木齐市第一0四中学2022年公用取暖煤炭采购-2022093001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一0四中学2022年公用取暖煤炭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7日 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一0四中学2022年公用取暖煤炭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2-10-10至2023-04-1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关煤炭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的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7日 00: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07日 00: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原煤要求北塔山中块煤,煤炭热卡6500大卡至7000大卡,每两车抽样一次,必须达到供热要求。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一0四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羊毛工镇
联系方式:13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标签: 公用取暖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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