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小型农村取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不含城市规划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珲春市小型农村取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不含城市规划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珲春市小型农村取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不含城市规划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03:54

珲春市小型农村取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不含城市规划区)项目经珲春市市级分散采购任务通知书 项目采购X[********]-0084号 批准招标,采购人为 珲春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为 吉林鼎星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X-*******

项目名称:珲春市小型农村取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不含城市规划区)项目;

预算金额:40万元;

采购内容: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 务 期:珲春市小型农村取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不含城市规划区)编制完成并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接受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鼎星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报名领取,过期不可再领取;

售价:竞争性磋商售价现金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投标报名电子邮箱(*********@qq.com),同时拨打投标报名电话131*****270联系进行确认,并购买竞争性磋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收款码,确认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后的有效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回传至投标报名指定邮箱(*********@qq.com),未按要求填写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名登记表均按报名无效处理,请供应商注意相关风险。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珲春市政务大厅4楼开标2室

五、发布公告的期限与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招标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珲春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新安路837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139*****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鼎星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联 系 人:张之

联系电话:165*****888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标签: 取用水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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