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提升工程科技示范课题研究GSD-YJ标段
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提升工程科技示范课题研究GSD-YJ标段
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提升工程科技示范课题研究GSD-Y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省道中央分隔带防护提升工程科技示范课题研究GSD-YJ标段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针对昆山市中环外干线中央分隔带既有隔离栏防护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尽可能利用既有隔离栏的前提下,研究开发一种新型的护栏结构,并按照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中护栏标准段的相关要求,采用实车碰撞试验方法对新型的护栏结构进行安全性能评价,使其防护等级达到现行JTG B05-01—2013标准的SA级,防护能量达到400kJ。
2.2招标内容
内容包括:昆山市中环外干线对中央分隔带既有隔离栏防护提升优化方案设计、结构方案图纸绘制、护栏实车碰撞试验、专利申请等有关研究工作。
2.3周期初步安排
本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护栏研发或公路护栏实车碰撞实验项目;
(3)信誉要求:
a.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
b.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由监督部门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进行系统核查);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护栏研发或公路护栏实车碰撞实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工时间和内容以厅系统中备案信息为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
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c. 投标截止当天,拟投入的人员均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人员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如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平台维护费2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西路39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梅思亮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
联 系 人:沈亮亮、沈英
邮 箱:*****/OP/Bidding/BiddingNoticeEdit.aspx?action=add#mailto:********@qq.com%5C%22">********@qq.com
9、其他事宜
9.1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召开项目开标会。因故确需进场的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9.2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对本项目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会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第一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开标前半小时告知,第二个信封开标会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9.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于开标现场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以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银行保函(如有))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邮寄地址:昆山开发区同丰西路656号411室,联系人:沈亮亮,联系电话:137*****297。投标担保汇款或交纳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扫描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件发送给招标代理(********@qq.com%5C%22">********@qq.com),以便于投标担保核查系统提示错误时交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查。
9.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9.6本项目的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 日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使用说明或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
9.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25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9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10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9.11投标申请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2022年9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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