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各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巩固、完善、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漳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22〕5号)精神,继续巩固、完善、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引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视和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政治建设,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特派员培训班,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技术能力培训,强化对派出单位和科技特派员的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全市科技特派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特派员制度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能,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引导科技特派员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乡村振兴在县域开展组团服务,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在优质绿色水稻、特色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种苗、林木花卉等领域,以“一县一团”、“一业一团”的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积极参与科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千万行动”,每年选派200名以上中高级农技专家、50个农业领域专业团队,强化种业创新和农业科技支持,培育壮大我市现代农业,助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三)聚焦构建全产业链服务新格局。围绕我市“9+5产业集群”发展方向,根据特色现代农业、食品加工、石油化工、海洋经济等产业链发展需求,壮大科技人才链,推进产业要素有效嫁接、共生融合,每年在全市打造1-3个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跨界协同、一二三产全覆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二、完善优化选认机制

(四)巩固提升科技特派员精准对接。强化“订单式”技术需求和“菜单式”服务供给的精准对接机制,坚持适应基层、按需选认的市场化导向,由需求方和科技人员双向自愿“选”,再由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和基层结合推荐“派”,最后由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科技特派员工作联系会议备案“认”,逐步做到选准人、选对人,选最需要的人。

(五)进一步优化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组建团队,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实现工业领域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兼顾文旅康养、医药健康、数字服务等第三产业,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从单一农业向工业、海洋、数字、文旅、电商等经济领域拓展。

(六)持续扩大科技特派员选认视野。加大对技能型人才以及省外、境外等高层次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力度,注重把基层需要的文化卫生、生态环保、乡村治理紧缺人才吸收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之中。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团成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专员、流通助理等纳入科技特派员选认范围。

三、加强考核监督工作

(七)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探索科技特派员业绩积分量化考核,参照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办法,出台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措施,明确市级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组织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开展市级科技特派员年度履职情况检查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八)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完善漳州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建设,通过平台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认、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实绩评估等服务,推动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协同选认和管理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统一平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便捷性。定期征集汇总农户和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及时通过云平台发布,加强供需对接,构建起覆盖全市、面向“三农”、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九)加强服务跟踪管理。建立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协同协作机制,发挥市级科技特派员对县级科技特派员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漳州市科特派服务中心职能,鼓励县(区)建立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落实科技特派员乡镇工作站职能,打造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特派员管理体系。

四、建立健全激励措施

(十)支持科技特派员乡村创业。鼓励省、市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指导服务、项目合作、技术开发等形式,深入乡村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带领农民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金融行业专家队伍,助力促进乡村产业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扶持利益共同体健康发展。引导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支持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和成果为纽带,与帮扶对象结对建立利益共同体,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将绩效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纳入科技特派员后补助范围。

(十二)创建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以服务乡村产业兴旺为目标,组织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创建省级星创天地,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平台,对符合条件的运营单位,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星创天地后补助项目,为农村劳动力创业提供科技载体。

五、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各方参与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市、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各乡镇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建设,依托乡村振兴中心等机构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服务,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确保科技特派员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得到落实。

(十四)落实经费保障。对选认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在1万元/年的额度内据实核销,主要用于支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费、培训费用以及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市级科技特派员为服务对象开展技术服务的,按照实际为受援单位服务的天数给予专家咨询费补助,补助标准为200元/天。市级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应按有关文件规定,确保个人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应报尽报、合理规范。

(十五)加大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科技特派员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入挖掘和宣传科技特派员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依托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向通过选认程序并通过年度评估的市级科技特派员颁发证书;鼓励各县(区)通过星级评分等形式,对优秀科技特派员予以通报表扬,激励更多科技人员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扩大科技特派员制度辐射面、影响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方案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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