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商城大道(春风大道-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工程涉轻轨合建段第三方监测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义乌市商城大道(春风大道-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工程涉轻轨合建段第三方监测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2-09-3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义乌市商城大道(春风大道-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工程涉轻轨合建段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监测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商城大道(春风大道-阳光大道)涉轻轨合建段。
2.2工程规模:拟建商城大道(春风大道-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工程地下工程包含城市隧道及综合管廊,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内支撑+预应力锚索,并采用高压旋喷桩止水;综合管廊分离段以及U型槽段基坑深度较浅处采用放坡+土钉墙围护。基坑整体开挖宽度为4.6~53.9m,整体开挖深度为0~19.0m。工程与轻轨浙大附属医院站~江东路站高架区间较近,影响范围为SK5+970~ SK6+820,具体以提供的招标资料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按相关审批要求需对义乌市商城大道(春风大道-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工程涉轻轨合建段进行轨道交通设施保护监测;监测工作包括监测方案编制、评审及全过程监测服务。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涉金义东轨道交通轻轨结构施工完毕且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数据稳定之日,且相关涉金义东轨道交通轻轨第三方监测报告通过评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需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一个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涉及铁路或轨道交通保护监测业绩((应附:1、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如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项目类型、项目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合同)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我国境内铁路或轨道交通保护监测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的,则必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注: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 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不接受城投集团履约评价为D级并在限制期内的单位参与投标。
3.9其它要求:
3.9.1决标前,招标人将核查项目负责人2022年6月份-2022年8月份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
3.9.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3.9.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联系人信息清单(须含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手机号、邮箱)、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到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6楼602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13日10时00 分,地点:投标人需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到场递交地点: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6楼开标室(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不予接收);
6.3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ywjypt.yw.gov.cn/)发布。
8.其他
8.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8.2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建议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前来参加开标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都戴好口罩及手套,且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
8.3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产生的监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多于等于5家时,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前1—5家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为本项目的监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为本项目的监标人。监标人产生后,其他投标人应离开开标现场。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监标人现场见证。
8.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9-********电话:138*****113
2022年9月
招标
|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