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东路4号
2.1.2建设规模:金山东路4号一层修缮改造为办公大堂、食堂、员工餐厅,屋面防水重做,增加空调、室外场地重做,外墙重做等。
2.1.3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0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11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金山东路四号修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业绩要求: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2)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根据苏清办〔2022〕2号(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苏州市外的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10)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接业务的,参加投标前需登录“苏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企业人员信息登记。
(11)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12)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狮山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1、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如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09 月30 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 月12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 月31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地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联系人:徐源清联系人:苏可、孟玉平
电话:0512-********电话:0512-********
传真: 传真:05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2年0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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